认定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
淳安律师事务所
2025-05-06
1.工伤认定书通常不会失效,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后即具备法律效力,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其效力持续存在。
2.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来处理。若经复议或诉讼原工伤认定决定被撤销,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
3.即便后续工伤职工伤情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书失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时及时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职工伤情变化时按规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书通常具有持久的法律效力,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起,便持续有效,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
(2)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存在异议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一旦原工伤认定决定在复议或诉讼中被撤销,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
(3)工伤职工伤情后续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一行为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提醒:
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工伤认定书通常具有持久效力,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所以要妥善保管认定书,避免丢失影响权益。
(二)若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职工伤情变化时,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不影响工伤认定书效力,应及时申请以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认定书通常不会失效,自社保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起即具法律效力,除非经法定程序撤销,效力一直持续。
2.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认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诉讼撤销原认定决定的,认定书才失效。
3.工伤职工伤情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不代表工伤认定书失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认定书一般不会失效,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否则持续有效。
法律解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若对认定决定不服,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表达诉求。只有当原工伤认定决定经复议或诉讼被撤销时,工伤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另外,工伤职工伤情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书本身的效力。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疑问,或是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不同看法,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来处理。若经复议或诉讼原工伤认定决定被撤销,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
3.即便后续工伤职工伤情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书失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时及时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职工伤情变化时按规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书通常具有持久的法律效力,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起,便持续有效,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
(2)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存在异议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一旦原工伤认定决定在复议或诉讼中被撤销,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
(3)工伤职工伤情后续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一行为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提醒:
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工伤认定书通常具有持久效力,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所以要妥善保管认定书,避免丢失影响权益。
(二)若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职工伤情变化时,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不影响工伤认定书效力,应及时申请以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认定书通常不会失效,自社保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起即具法律效力,除非经法定程序撤销,效力一直持续。
2.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认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诉讼撤销原认定决定的,认定书才失效。
3.工伤职工伤情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不代表工伤认定书失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认定书一般不会失效,除非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否则持续有效。
法律解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若对认定决定不服,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表达诉求。只有当原工伤认定决定经复议或诉讼被撤销时,工伤认定书才会失去效力。另外,工伤职工伤情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这并不影响工伤认定书本身的效力。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疑问,或是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不同看法,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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